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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录

来源:红网 作者:吴佳俊 梁春燕 编辑:凌雨晴 2025-08-29 16: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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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8月29日湘潭讯(记者 吴佳俊 通讯员 梁春燕)8月28日,湘潭市召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很重要,请问这些年湘潭市在不断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

湘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皮莎莎:近年来,湘潭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相关文件,以“四个一”构建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

一是落实“一个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重要内容,市委书记带头首学首讲首修。印发《湘潭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每年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同时,修订《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等,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二是履行“一个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带头进行法治建设履责述职。各县市区和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述法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近一年来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制定印发《湘潭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出台贯彻落实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清单和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任务清单等,将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压实到一把手,根据每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科学设置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着力构建压力层层传导、左右联动配合的工作链条。

三是抓实“一个述职”。不断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机制,在湖南省率先实行“现场述法+书记点评”工作模式,并向县、乡延伸,上紧责任“发条”。2024年率先推行“一述三评”(“现场述法+上级领导点评+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现场述法新模式,首次实现所辖5个县市区、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法检两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现场“民主测评”四个“全覆盖”,司法部法治督察局领导现场指导并点评。全省率先发布年度述法工作通报,并推动书记点评问题整改。

四是接受“一个测评”。市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宣誓制度及选(任)后监督等。市委政法委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职责的指导意见》等系列制度;市司法局督促指导31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等系列制度,进一步织密权力制约监督的“笼子”。2024年以来,市人大连续两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31个市直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接受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满意度测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记者:刚刚钟晋局长的报告中提到湘潭市强化依法决策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能否再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湘潭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曾敏之:湘潭市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来,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规范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建立审查机制。加强规范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建立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法律顾问”体系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在全省率先成立重大项目预算审核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优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和上级财政开工核准制审批流程,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做到无决策不立项、无资金不建设、无核准不开工。

二是健全文件管理制度,形成“工具书”。不断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制定《湘潭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湘潭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将湘潭市经验做法固化成制度规范,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具书”。

三是重塑法律顾问体系,发挥智囊作用。公开选聘29名专家、律师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印发《湘潭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健全“选、用、管、评”工作机制,细化任职资格标准、选聘流程方式、具体工作职责,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备案管理、考核评价等机制,解决“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问题,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智囊作用。

四是纳入年度法治督察,着力推进依法决策。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情况固定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指标体系,近三年,法治督察反馈“招商引资决策程序还需规范,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不充分”。“未严格按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的事项进行决策”“没有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性资料”等相关问题20余个,一并督促整改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记者:法治督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有效手段。请问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法治督察活动中有哪些方面的工作实践?

湘潭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梁春燕:法治督察是贯穿于执法规范、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的“助推器”,通过靶向破解法治领域问题,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社会治理各环节。近年来,我市重点抓实三个方面举措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夯实法治督察基础。2023年4月,出台《中共湘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从法治督察对象及内容、法治督察形式与方法、法治督察组织实施等7个章节30条具体内容规范法治督察活动开展。选聘市级法治督察员47名,全省率先高标准召开法治督察员聘任仪式和培训会议,印发《湘潭市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规范法治督察员管理。

二是创新督察方式,提升法治督察成效。深入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法治督察体系改革,扎实推进市县法治督察工作,近两年,共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轮,督察县市区和市直单位14家,市县两级反馈整改法治建设具体问题475个。高质量完成中央、省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高标准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来潭法治督察,《湖南湘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地方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难题》工作经验作为全省唯一入选中央督察典型经验。湘潭市创新法治督察“正反典型”领导访谈方法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肯定。

三是强化考核联动,做实法治督察“后半篇文章”。持续用好考核“指挥棒”,将落实中央、省、市法治督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纪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4个方面10条具体协作举措。健全“法治督察+市委巡察”协作联动机制,近3年,市司法局已指派分管法治副局长、法治督察科科长、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等法治骨干8人次参与年度市委巡察工作,主动对接市委巡察办,更新完善法治建设5个方面23个问题表现形式提交市委巡察办,纳入年度市委巡察内容,实行一并巡察、一并反馈、一并整改。2022年对督察中发现的11起涉嫌“执法放水”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市通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5年5月,将2024年度法治督察反馈未及时整改的涉企执法相关问题线索1条移送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聚焦短板、强化举措,积极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不断提升全市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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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佳俊 梁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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